香港2024年3月11日 /新闻稿网 - Xinwengao.com/ — 环球股票融资专家易峯今日宣布任命Andrew Stevens为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td(迪拜国际金融中心代表办事处)的中东及北非地区首席代表,即日起生效。Andrew常驻易峯位于阿联酋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代表办事处[1],负责策划及制定中东及北非地区的市场营销战略,把握该地区机遇,为公司业务拓展奠定基础。 Andrew在环球金融服务业拥有逾十年的丰富经验,专注于业务发展,和以股权为基础的投资组合领域的复杂融资解决方案。在加入易峯之前,他曾在金融业担任主要管理职务,为财富管理专业人士、高净值人士及证券公司提供专业的另类融资方案。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Andrew 将掌舵易峯在中东及北非地区的业务发展,进一步巩固易峯在股票融资领域的领先地位。 易峯创办人兼首席执行官Al Christy Jr先生表示:"在迈向第三个十年之际,易峯新设立的迪拜国际金融中心代表办事处,正为公司的全球布局揭开新篇章。此举彰显了我们对合作伙伴的承诺——致力于提供融资解决方案,助其实现商业目标,同时在这个潜力无限的地区强化和布局新的商业网络。我们欢迎Andrew担任易峯在中东及北非地区的首席代表,他丰富的经验将协助公司实践区域发展战略。" Andrew Stevens在迪拜表示:"我十分荣幸获任命为易峯中东及北非地区首席代表,亦期待带领团队开拓这个充满机遇的市场。在易峯广泛深厚的全球网络支持下,我将充分发挥在私募信贷及金融服务业积攒多年的经验,为公司的合作伙伴带来更多创新股票融资解决方案,从这个蓬勃的市场中脱颖而出。" 环球股票融资专家易峯今日宣布任命Andrew Stevens为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td的中东及北非地区首席代表,即日起生效。 [1]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td(迪拜国际金融中心代表办事处)受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监管,是该地区首个且唯一获得迪拜金融市场及阿布扎比证劵交易所批准的REPO买家。 关于易峯 易峯于2002年成立,是一家专门从事长期股票融资的国际投资机构。公司致力打破传统融资限制,助上市公司、企业家及投资者以股票进行资产融资,轻松获得所需资本,缔造创新融资体验。截至2024年1月,易峯为合作伙伴提供的融资总额超过45亿美元。 易峯的总部设于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市,业务遍及全球八个国家共13个办事处,包括美国、英国、中国(香港、上海和北京)、韩国、泰国、新加坡、澳洲(悉尼、珀斯、墨尔本和布里斯班)及阿联酋,并已在所有所需的交易市场获得相关牌照和/或注册。 始于理解、基于尊重、价值共生,是易峯的合作理念。作为领先的资本先驱,易峯致力让资产流动并带来更多价值,竭诚为合作伙伴创造更多商业的可能性。 如欲了解更多,请浏览www.equitiesfirst.com/。 免责声明 本文件仅供认证投资者、成熟投资者、专业投资者或其他符合法律或其他方面要求的合格投资者使用,不适用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士,也不应由其使用。本文件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是一般性的,并不针对任何具体的目标或财务需求。本文件中表达的观点和意见由第三方编写,未必反映EquitiesFirst的观点和意见。EquitiesFirst未独立审查或核实本文件提供的信息,且未声明其是准确或完整的。本文件中的意见和信息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所提供的内容不构成出售任何证券、投资或任何金融产品的要约或购买的要约招揽("要约")。任何该等要约只能通过列明其实质性条款和条件的相关要约或其他文件作出。本文件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First Holdings, LLC或其子公司(统称为"EquitiesFirst",于中国內地市场则为"易峯")购买或出售任何投资产品的建议、招揽、邀请、诱导、促销或要约。本文件也不应以任何方式解释为投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应解释为EquitiesFirst的建议、参考或背书。在就财务产品作出投资决策前,您应寻求独立的财务意见。 本文件包含EquitiesFirst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各自的标志以及其他已注册和未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EquitiesFirst保留本文件中包含的对其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接收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分发、出版、复制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本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特别是不得向分发行为可能导致违反任何法律或监管要求的任何国家/地区的人士分发本文件。 EquitiesFirst不就本文件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并明确否认法律规定的任何默示保证。您承认EquitiesFirst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任何直接、间接、特殊、后果性、偶发性或惩罚性损害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或机会损失,即使EquitiesFirst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EquitiesFirst做出以下可能适用于所述司法管辖区的进一步声明: 迪拜: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td(迪拜国际金融中心代表处)(地址为Gate Precinct Building 4, 6th Floor, Office 7, Dubai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商业许可证编号为CL7354)作为一家代表处接受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监管(DFSA公司参考编号:F008752)。保留所有权利。 本文件包含的信息属于一般性信息,从被视为建议的角度而言,本文件中的任何建议仅为一般性建议,在编写时未考虑您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也未考虑金融产品是否适合您。 本文件包含的材料仅仅是为了提供信息,不得被解释为财务建议,包括购买或销售金融产品的要约、招揽性信息或建议。本文件包含的信息属于一般性信息,本文件中的任何建议仅为一般性建议,在编写时未考虑您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也未考虑金融产品是否适合您。在采纳任何信息之前,您需要根据您的目标、财务状况和需要考虑所提供的信息的适当性和相关金融产品的性质。如果您不理解本文件的内容,您应咨询获授权的财务顾问。 本文件与某一金融产品有关,该金融产品不受DFSA任何形式的监管,也无需获得DFSA任何形式的批准。DFSA不负责审查或核实与本金融产品有关的任何文件。因此,DFSA未批准本文件或任何其他相关的文件,也未采取任何举措来核实本文件所载的信息,并且对其概不负责。 澳大利亚:Equities First Holdings (Australia) Pty Ltd(ACN:142 644 399)持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许可证(AFSL编号:387079)。保留所有权利。 本文件包含的信息仅适用于身处澳大利亚,且按《2001年公司法》第761G节的定义归类为批发客户的人士。向该标准以外的人士分发信息可能受到法律的限制,获得信息的人士应寻求咨询意见并遵守任何此种限制。 本文件包含的材料仅供参考,且不得解释为购买或销售金融产品的要约、招揽或建议。 本文件包含的信息属于一般性信息,并非个人财务产品建议。本文件中的任何建议仅为一般性建议,在编写时未考虑您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在采纳任何信息之前,您需要根据您的目标、财务状况和需要考虑所提供的信息的适当性和相关财务产品的性质。在就财务产品做出投资决策之前,您应征求独立的财务建议并阅读相关披露声明或其他要约文件。 中国香港: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持有香港放债人牌照(放债人牌照号码:1681/2023)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SFC) 第一类牌照。本文件未经香港证监会审核。文件并不构成要约销售证券或招揽购买由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管理或提供的任何产品的意图,并只供受专业投资者使用。本文件不得发放予个别人士或机构作可能非法或违规的要约或邀请用途。 韩国:上述内容仅适用于充分具备证券融资交易知识和经验的资深投资者、专业投资者或其他合格投资者。不适用于也不应由不符合标准的人士使用。 英国:Equities First (London) Limited在英国获得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授权,并接受其监管。在英国,本文件仅分发并提供给《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金融促进)2005年法令(FPO)中第四部分第19 (5)条(投资专业人士)和第49 (2)条(高净值公司、非法人团体等)所述的相关人士。与本文所述相关联的任何投资活动仅适用于且仅与该类人士有关。不具备投资事宜专业经验或非FPO第49条适用人士,不得依赖本文件。本文件仅适用于符合《金融工具市场指令》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2024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保留所有权利。